1.工作地點范圍為:宜賓市興文縣;
2.負責興文縣社會組織孵化中心運行管理項目,在機構中心制定的項目規劃下,負責項目全面管理,在區域負責人的督導下,帶領項目社工按照項目計劃開展工作;
3.代表機構全面履行委托合同或工作任務;接受第三方評審機構的審查;
4.協調和溝通內外關系,樹立良好的項目品牌形象;
5.帶領項目社工嚴格執行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范;
6.負責項目事宜與當地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具有社會工作類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或者持有社會工作師或以上資格證書,且具有三年以上相關項目管理經驗;
2.社會工作、社會學、社區管理、心理學相關專業畢業;
3.持有社工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優先;
4.3年及以上社區治理或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經驗,有完整的項目執行和管理經驗;
5.熟悉社區營造、社會組織培育、社區發展治理,社會工作相關工作方法掌握熟練;
6.熱愛公益事業,認同社會工作價值理念,遵守社會工作職業操守,態度端正,愛崗敬業,愿意長期從事社會工作服務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