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技工、學徒,你首先會想到的是那些耳熟能詳的培訓學校吧。
今天要說的,不僅事關做企業新型學徒的前景,而且涉及學徒工資、補貼的政策保障。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提出了企業新型學徒制一系列政策措施。
報酬標準怎么定?
先看看大家最關心的!
關于學徒收入與導師津貼,該文件明確了五項內容:
1、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含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下同)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2、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3、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由政府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4、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
5、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補貼資金面向學徒和企業。該文件要求: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2、補貼標準由各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據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逐步提高。
3、企業在開展學徒培訓前將有關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列入學徒培訓計劃,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后及時撥付其余補貼資金。
目標培養多少學徒?
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辦學的基本模式,也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
此前,我國已全面啟動實施現代學徒制試點,引導企業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機制。
2015年7月,《關于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印發,在全國12個省(區、市)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
根據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教育部與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人社部、國稅總局于今年2月5日聯合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3月1日實施。
此次印發的《意見》,明確在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要求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
從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力爭培訓50萬以上企業新型學徒。2021年起,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年培訓學徒50萬人左右。
培養職責誰承擔?
文件提出,學徒培養的主要職責由所在企業承擔。
1、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等內容。
2、企業委托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培訓機構參加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技能訓練。
3、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后,對學徒進行非全日制學籍注冊,加強在校學習管理。
培訓方式有哪些?
文件要求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
培養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
培養內容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范和職業素養,特別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在企業主要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在培訓機構主要采取工學一體化教學培訓方式,積極應用“互聯網+”、職業培訓包等培訓模式。學徒培訓期滿,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結業(畢業)考核,合格者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