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的《廣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指導意見》要求,高校新入職、未參加崗前培訓的教師需參加崗前培訓,其中教研實習不少于一學期。部分課程或教研實習不合格者,需補修相應課程或教研實習,直至培訓合格。
根據《意見》,在崗前培訓強化師德師風、現代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設置“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現代教育技術學”等6門課程和教研實習環節,由“專業素養與理念”“教學理論與技能”“信息技術與運用”三個模塊組成。培訓采取專題講授與教研實習相結合,集中面授與網上研修相結合的模式。
《意見》強調,高職院校參訓教師的教研實習,應充分體現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特點,推動參訓教師向“雙師”型教師發展。高校應為每名參訓教師配備一名師德高尚、教學科研經驗豐富的指導教師,以師帶徒的形式,在教學方法技能等方面給予具體指導。
《意見》明確,教研實習實行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級制計分,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參訓教師科研能力等。各高校要組建3至5人的考核專家小組,綜合考核每名參訓教師教研實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