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議〔2018〕第82號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修訂《職業教育法》的建議”收悉,經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現答復如下: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快職業教育發展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教育在經濟轉方式、調結構、促升級和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同年,國務院召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印發《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改革舉措。教育部會同各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多個文件,形成多項制度性成果。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明確提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職業教育法》中的一些規定已經與實際不相符合,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提出,“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職業教育戰略地位的重大變化,改革發展實踐取得的重大進展,以及所面臨的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都需要修訂《職業教育法》予以回應。修訂《職業教育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對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做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的必然要求,是促進教育綜合改革、依法治教,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相關改革實踐深入、制度成果豐富,修訂具有了較好的基礎。您建議中關于修法必要性論述,我們深表贊同。
十一屆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職業教育法》修訂列入立法規劃。教育部2011年即啟動相關《職業教育法》修訂工作,多次組織召開《職業教育法》修訂工作座談會,聽取了部分職業教育立法議案、建議領銜人、專家學者、有關立法機構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以及職業教育院校(包括公辦和民辦)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深入調研了各地職業教育發展和立法狀況,委托開展相關課題研究,分析總結當前職業教育立法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以多種方式組織開展國外情況的考察,了解國外職業教育及立法情況,積累形成了比較豐富的立法資料。2014年國務院召開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后,我們根據會議精神形成了《職業教育法修訂案(草案)》,2015年底,教育部將草案分送國務院部門和直屬機構,各地教育部門征求意見,同時征求了50多個相關行業協會、行業指導委員會的意見。各地、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共反饋、提出了248條修改意見。我們對反饋意見逐一進行了研究,對意見較為集中,以及屬于相關部門主管范疇的意見進行了充分吸納,形成了修訂稿,由于就職業教育的范圍、管理體制等問題無法與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修法工作未能順利推進。
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對職業教育提出新的要求,為推進《職業教育法》修訂明確了方向。我部繼續積極開展《職業教育法》修訂工作,已經形成了新的草案,其中擬集中解決以下問題:明確職業教育的定義和類型;明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內涵;健全職業教育舉辦體制;強化職業教育標準化建設;建立學歷證書和技能證書“1+X”和“X+1”制度;推進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加強生產實訓基地建設;加強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健全職業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搭建人才成長“立交橋”;營造職業教育發展社會氛圍。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有關部門加快推進《職業教育法》修訂工作,爭取盡快將修訂案報送國務院審議,為職業教育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您提到關于修訂《職業教育法》的建議內容很有價值,對我們修法工作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教育部將進一步認真研究吸收。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