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2月26日,吉林省人社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政策,目的是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主要措施共三個方面14條具體措施。
12月26日,吉林省人社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政策,目的是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主要措施共三個方面14條具體措施。
在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方面,有7條措施: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先導作用。重點強調在職業技能培訓過程中,同步提高勞動者法律素養和誠信意識,使勞動者掌握依法維權的方式和手段。
二是注重完善政策和組織實施體系。著重完善從勞動預備開始,到勞動者實現就業創業并貫穿學習和職業生涯全過程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實施體系。
三是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重點圍繞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退役士兵、貧困勞動力、殘疾人等群體開展技能培訓。
四是全面加強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采取崗前培訓、在崗培訓、技能競賽等方式,提升職工技能水平。另外還進行政策支持。如: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度,對企業新招用和轉崗的技能崗位人員,通過校企合作方式,進行系統職業技能培訓;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等。
五是著力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鼓勵企業緊密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發展需求,開展技師、高級技師培訓。支持高技能領軍人才更多參與國家科研項目。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是大力推進創業創新培訓。依托有條件的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網絡平臺等,組織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人員參加創業創新培訓。發揮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職工創新工作室作用,開展集智創新、技術攻關、技能研修、技藝傳承等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
七是強化工匠精神和職業素質培育。廣泛開展“大國工匠進校園”活動。加強職業素質培育,將職業道德、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等要求貫穿職業培訓全過程。
在深化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改革方面,有4條措施:
一是探索建立培訓市場化社會化發展機制。強調了進一步調整職業院校布局,提高培訓供給能力;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大力發展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建設培訓中心、職業院校、企業大學,為社會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鼓勵支持社會組織積極參與行業人才需求發布、就業狀況分析、培訓指導等。
二是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完善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促進評價結果有機銜接。健全技能人才評價管理服務體系,加強對評價質量的監管。大力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積極參與國家技能大賽,對省級以上技能大賽優勝選手可按規定破格晉升職業資格。
三是建立培訓質量評估監管機制。對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項目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實行動態調整。探索建立基于互聯網的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臺,提升技能培訓和鑒定評價信息化水平。
四是建立多渠道激勵機制。支持勞動者憑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待遇相統一的激勵機制。如:支持用人單位對聘用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比照相應層級工程技術人員確定其待遇;支持職業院校對在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獎的選手和優秀指導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定期評選吉林技能名師、吉林技能大獎和吉林省技術能手等。
關于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方面,有3條措施:
一是加強培訓服務能力建設。引導培訓機構按市場和產業發展需求設立培訓項目,引導勞動者按需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大力推廣“互聯網+職業培訓”模式。
二是加強教學資源建設。如:支持彈性學習,建立學習成果積累和轉換制度;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開展校長等管理人員培訓和師資培訓;開發適應盲人等特殊人群的職業技能培訓專門教材等。
三是加強培訓基礎平臺建設。主要是推進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建設省級首席技師工作室、省級師徒工作間;探索“工匠班”、“魯班班”建設;探索“流動培訓基地”建設;加強競賽集訓基地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