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規格之高前所未有———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地位得到極大提升
記者: 2006年4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 (以下簡稱 《意見》)。該 《意見》的歷史地位是怎樣的?
王曉君: 《意見》 明確了當時和之后一個時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并就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這是黨中央、 國務院首次就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是指導當時和之后一個時期的綱領性文件。 文件出臺的決策規格之高, 前所未有。 當前, 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已經成為我國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戰略之一。
記者: 《意見》 出臺之前, 我國高技能人才建設的狀況如何?
王曉君: 改革開放初期, 我國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從 “文革” 的混亂中恢復。當時, 我國經濟上困難重重, 急需大量的人才。 尤其是當時的農業、 工業的總產量都明顯減少, 急需大量技能人才。 但由于十年動蕩, 企業生產基本停滯, 通過建立師徒關系, 以傳、 幫、 帶活動培養技能人才的企業培養模式也基本消失。
此后, 我國逐漸恢復技工教育和專科教育, 大中型企業培養培訓高技能人才的模式也逐漸恢復。 進入上世紀90年代以后,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培育和發展, 我國經濟發展日益迅速, 對技能人才的需求越來越旺盛, 從規模到層次上都有很大的飛躍。
尤其是 “十一五” 期間, 我國經濟發展和就業形勢都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新挑戰。
一是經濟發展、 產業優化升級、 企業提高競爭力, 迫切需要提高技能勞動者特別是高技能人才整體素質。
二是嚴峻的就業任務, 對勞動者實現素質就業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一五” 期間, 我國正面臨勞動年齡人口增長的高峰期、 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攻堅期、 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加速期, 就業再就業壓力非常集中。
與此同時, 傳統 “學而優則仕” 的社會觀念占主流, 大家都希望通過高考這座獨木橋去上大學、 畢業后當干部。 因此,對技能勞動者的尊重, 以及他們社會價值的體現,亟須在政策上予以明確。
總之, 結合就業崗位的開發, 大力加強職業培訓, 提升勞動者素質能力和技能人才的培養, 實現由數量就業向素質就業的轉變, 成為當時我國就業的根本出路。在這一時代背景下, 《意見》應運而生。
歷時三年、 審議三次———將典型經驗轉化為政策安排
記者: 您當時參與了文件的起草工作和前期調研工作, 能否介紹一下 《意見》出臺前后的大體情況?
王曉君: 《意見》 的醞釀起草經歷了3年時間, 前期醞釀自2003年就已開始了。
2003年, 中共中央、 國務院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人才工作會議。 會議提出要樹立科學的人才觀, 首次將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列入國家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
這是一個重大突破, 也是全面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發軔點, 系統上下對此感到非常振奮。 當年底,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并印發了 《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決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養和人才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同時啟動實施 “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
2004年6月,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資委選擇了34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央企業, 開展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當時我們的想法是: 希望能將這些試點的典型做法在全國范圍推廣,形成政策安排,加速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基于這一初衷,2005年3月,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組部等11個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 分赴北京等8個省市進行了專題調研。4月,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全國46個城市開展了技能人才抽樣調查。在調研和調查的基礎上, 針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經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 形成了 《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草稿。
2006年初, 調研組在不同層面征求意見, 對草稿修改完善后, 提交審議。 從2006年1月到3月, 文件主要經歷了三次審議: 第一次, 提交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議。 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為, 制定這一文件非常必要, 也很及時。 第二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第三次,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
2006年4月18日, 中辦、 國辦以中辦發 〔2006〕15號文件印發 《意見》。
記者: 您認為, 《意見》 有哪些亮點和特點?
王曉君: 《意見》 在總結各地、 各部門和有關行業企業的實踐基礎上, 對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標任務:
從總體目標來說, 到 “十一五” 末,高級技工 (職業資格三級) 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要達到25%以上, 其中技師、 高級技師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5%以上,并帶動中、初級技能勞動者隊伍的梯次發展。
從工作任務來說, 要培養一大批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和知識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養體系完善、評價和使用機制科學、激勵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機制。
《意見》 吸收了近年來國內、國際高技能人才理論研究和工作實踐的成果,總結了新時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理論、機制、 方法等方面的創新經驗, 形成了一整套具體的措施體系, 內容基本涵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各個方面。
同時, 《意見》提出的很多政策措施,都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操作性和實踐性、創新性。 如對開展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成效顯著的學校和企業, 提出了相應的鼓勵政策, 操作性很強。 關于公共實訓基地建設, 就是在上海、 深圳等地實踐的基礎上,提出有條件的城市可多方籌集資金,建立布局合理、 技能含量高、 面向社會提供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服務的公共實訓基地。
指明方向、 推動發展———為之后十余年高技能人才工作奠定基礎
記者: 自2006年 《意見》 下發以來,我國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取得了哪些進展?
王曉君: 《意見》 為我國隨后十余年間的政策制定以及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給我國十余年間高技能人才工作提供了指引。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隊伍不斷壯大,能力素質不斷提升,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制造強國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支持。人社部將繼續指導全國各地人社部門不斷深化改革,推動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